今天我们要讲的美国习惯用语是:burn the midnight oil。Burn就是燃烧,midnight是半夜,oil就是油。 Burn the midnight oil就是深夜还在学习或工作,也就是开夜车。

我们来举一个例子,这是一个理工科学生在说,他认为在所有的必修课中物理课最难。

例句-1:The hardest part is the physics requirement. I can do the engineering sections and computer science and chemistry, but physics is almost impossible. Whenever you see me burning the midnight oil, you’ll know it’s the physics that’s keeping me up.

这个学生说:最难的是物理。 机械、电脑和化学课我都能对付,可物理几乎就是不可能学会的。不管什么时候你看到我开夜车,你就知道我一定是为了物理课。

美国大学生,和其他国家的学生一样,都有熬夜的习惯。 有的学生挑灯夜战是因为功课多作不完。但也有许多学生或年轻人就是喜欢晚上念书或活动,早上起得很晚。

根据记载,burn the midnight oil这个习惯用语是在1635年开始使用的。 当时还没有电灯,所以人们要熬夜都得点油灯。这才出现了burn the midnight oil这个说法。虽然人们早就有了电灯,不过burn the midnight oil这个习惯用语至今还很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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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我们再来听一个例句。这是一位律师在说他的工作经常会迫使他熬夜:

例句-2:Normally I get home from work at 6:30 and then after dinner I’ll often work until 9 or 10. However, when I’m in the middle of a court case or in the lead up to it, I’ll often need to burn the midnight oil in preparation.

这位律师说:我通常六点半下班回家, 吃过晚饭之后我经常要工作到九、十点钟。 但是在一个案件正在审理期间或是在开庭之前, 我经常要熬夜作准备。

美国人经常需要律师,因为诉讼案很多。但是美国的律师总的说来给人们的印象并不好。在人们心目中,律师都很有钱,因为他们收费很高;他们口若悬河,能把白的说成黑的。尽管如此,人们在必要的时候还离不了他们。